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实现中心跨单位、跨学科的协同规范化管理与发展,中心制订了系列议事章程和管理办法,现要求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专家座谈会,征集各文件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时间:5月8日至10日
二、组织工作:
1.此次座谈会由各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主持召开,并邀请相关教授、专家参与讨论指导。
2.此次座谈会必须有至少1名创新中心工作人员参加。
3.各学院在座谈结束后,需向中心办公室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于5月10日之前交到化学化工学院C304室。
4.未尽事宜,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27-50865294。
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