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要求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专家座谈会,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时间:6月18日至20日
二、组织工作:
1.此次座谈会由各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主持召开,并邀请相关教授、专家参与讨论指导。
2.各学院在座谈结束后,需向中心办公室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并于6月20日(周四)之前交到化学化工学院C304室。
3.未尽事宜,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27-50865294。
附件:《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