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队负责人:
为及时掌握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结题,经研究决定对中心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3年中心立项的所有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包括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等。
2. 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有研究成果须与创新中心的三个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即氟化学品、能源转换化工新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主要类别如下:
(1)2014年获批的科研项目;
(2)2013年至今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并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发表在中文权威期刊的学术论文;
(3)2013年至今出版的著作和教材;
(4)2013年至今获得授权的各类专利;
(5)2013年至今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成果登记号的鉴定成果或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的软件著作权;
(6)2013年至今取得的武汉市、湖北省及以上级别的科技奖励;
(7)2013年至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收益以实际到账经费计;
(8)2013年至今组织的省级以上级别的学术会议和邀请讲学;
(9)2013年至今参加的国际国内会议及受邀的一级学科大会、分会报告和二级学科大会、分会报告;
(10)2013年至今参加的学术骨干培训和进修;
(11)2013年至今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博士、硕士、本科毕业论文和省级以上竞赛奖励。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 请各团队负责人下载填写《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和《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各类成果登记表》,于2014年5月14日(周三)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此邮箱(lijing_0608@163.com)。
2. 所有科研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电子版、著作教材首页(版权页)的电子版、专利和获奖证书的电子版、学术会议邀请函等。
3. 此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中心科研项目第二批经费划拨的主要依据,请各科研团队认真填写。
联系人:李静
电 话:027-50865294 13476136822
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