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解和掌握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创新学院研究生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根据《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学院研究生遴选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创新学院研究生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中心创新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 科研工作进展情况
包括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进展、下一年度研究计划等。
2. 2014年7月至今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并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发表在中文权威期刊的学术论文;
(2)获得授权或已申请的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3)参加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4)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奖励。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 请各学院通知遴选进入中心创新学院的研究生下载填写《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学院研究生年度检查表》(见附件),并将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整理审核后盖学院公章,于2015年6月11日(周四)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中心办公室(化学化工学院三楼C3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jing_0608@163.com。
2. 所有研究成果须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电子版、专利和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学术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等。
3. 中心根据此次年度检查结果发放研究生另一半生活津贴,并对考核不合格研究生予以清退,交由所在学院管理,中心将在相关学院遴选、增补其他符合条件研究生进入中心创新学院。
附件:
创新学院研究生年度检查表.doc
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5年6月4日